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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第一批全国诊改高职试点院校”诊改工作进行复核

19-11-06 15:11:59  点击:[]

根据(成教司函[2016]72号)《关于确定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省份及试点院校的通知》,开展以树立工作示范和完善指导方案为目的的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试点工作为期三年。试点学校的诊断工作复核由全国诊改专委会直接组织纳入本省复核工作计划。

受教育部职成司委托,全国诊改专委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在试点院校主动申请并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组织专家通过网上复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陕西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全国诊改试点高职院校进行了复核。

                                     第一批全国诊改高职试点院校诊改复核结论

 

下一条:[教务通19-117]关于开展2019年课程诊改试点项目第二轮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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